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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3日 来源:质量管理处  点击:

  鲁质强办字〔2016〕13号

  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

  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的通知

  各市质量强(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树立质量先进典型,提升我省质量竞争力,加快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山东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2016年继续开展省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第六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的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正常运行5年以上。

  (2)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科技进步、标准创新、经济社会效益、节能降耗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认真贯彻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国家标准,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效益突出,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4)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具有良好的质量信用记录和社会责任记录。

  (5)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因单位责任导致的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

  (6)近3年内无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7)近3年内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申报第六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的个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清正廉洁,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

  (2)在本省从事质量相关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发展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在履职的工作岗位或从事的质量领域为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5)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质量工作业绩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

  (6)所属的单位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7)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其他事项

  1.在单位评审方面,要体现省委省政府产业发展导向,突出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经济效益,关注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生态文明、社会责任。

  (1)鼓励省委省政府重点扶持的质量管理理念先进、技术创新能力雄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参评。

  (2)按照省政府有关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要求,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单位参评。

  (3)鼓励具备示范引领作用、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具备良好社会效益的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服务业等行业的单位参评。

  (4)已获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申报单位,其质量管理理念和质量管理水平应较获奖时有大幅度提升。

  (5)对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行业和高能耗行业严格限制。

  2.在个人申报方面,主要侧重于为提升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一线员工。

  3.已获得省长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4.个人和个人所在单位不要同时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第六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申报表(单位)》一式二份,申报表中包含单位基本数据、单位简介和经总结提炼的质量管理理念。

  2.《自评报告》一式二份,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12)编写。

  3.以总部或总公司(集团)名义申报的,应附组织框架图和文字,详细说明单位内部关系;从事多元化经营,提供多项产品和服务的,其申报材料信息应覆盖各项主要业务。

  4.单位的营业执照(如果营业执照不包含税务登记号、组织机构代码号信息,需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所获奖励证书等证实性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5.以上材料以A4纸幅面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在每册侧脊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

  6.与上述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5寸光盘一张。

  (二)申报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的个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第六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申报表(个人)》一式二份。

  2.《自评报告》一式二份,参照《山东省省长质量奖(个人)评审通则》编写。

  3.个人身份证、所获奖励证书等证实性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4.以上材料以A4纸幅面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在每册侧脊上注明申报个人姓名。

  5.与上述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5寸光盘一张。

  三、申报程序

  各类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所在市质量强(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愿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各市质量强(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于2016年7月4日前,按规定完成申报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山东质量管理研究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4楼)。

  四、注意事项

  1.各市质量强(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推荐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总量控制、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控制推荐数量,确保推荐单位和个人的质量。每市推荐申报单位不超过2家,推荐申报个人不超过2名。

  2.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推荐和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申报单位、申报个人和推荐单位,取消申报或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531-89012335,89012350。

  3.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评审工作相关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咨询、帮助整理材料等名义搭车收费。

  联 系 人:刘世新  刘志强

  联系电话:0531-82679151   89012351

  传    真:0531-82679112

  电子邮箱:zlj@sdis.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46-6号406室

  附件:1.第六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申报表(单位)

  2.第六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申报表(个人)

                                                                                      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的通知.pdf

附件1:第六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申报表(单位).doc

附件2:第六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申报表(个人).doc

编辑:燕敬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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