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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2日 来源:质量发展处  点击:

  为加强区域品牌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bet36365进不去组织有关单位在《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考核办法》和《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考核工作细则》的基础上,修订新的《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鲁质监质发〔2017〕29号)。

  一、主要依据

  修订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质检总局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6)》、《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鲁政发〔2012〕30号)、《山东省“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6〕24号)等文件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鲁质监质发〔2017〕29号)与原《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考核办法》和《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考核工作细则》相比,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1.对认定评价程序进行了调整。认定程序由原来的批准创建(包括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和综合评定三个环节),调整为批准创建、现场验收和综合认定,增加了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及龙头企业(组织)现场验收的相关内容,包括验收条件、验收要求与程序等。

  2.对管理办法的名称进行了变更。由《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办法》变为《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3.管理办法的构架发生了变化。根据工作内容的变化,对相关部分进行了增加和修改。由原来的总则、组织管理、申报条件,申请、考核、认定程序,监督管理、附则变为总则、组织与职责、申报与验收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附则。

  4.对组织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整。对强省办工作内容进行了调整,去掉质量兴省办组织考核认定的相关内容和相关部门及协会的职责要求;增加了委托第三方组织、成立评审监督小组、处理举报材料和申诉意见等内容;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规定。

  5.进一步明确认定工作名称。将“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和龙头骨干企业考核认定工作”变为“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和龙头骨干企业(组织)认定工作”,“考核认定”变为“认定”。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评审工作,“考核工作”变为“评审工作”,“材料审查”变为“材料评审”。

  6.认定结果变为“年度优质产品基地”。原“创建有效期为五年,五年后需进行复审,未提出复审申请的,取消有关称号”变为“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按年度进行认定,不设定有效期。”去掉了“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度检查制度”。

  7.对基地和龙头骨干企业申报条件进行了修改。满足工业、农业、服务业的共同要求。

  8.增加了评审监督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并对认定工作、监管工作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要求。

  9.对称号的宣传使用进行了规范。由向所在市质量兴市办提申请并在省质量兴省办备案后“在辖区的公路公告牌、媒体公益广告和政府组织的宣传活动中使用”变为“宣传时应标明获得称号年度”、“称号的使用不得违反《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三、时效

  《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从2017年9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9月1日。

山东省质监局

2017年8月2日

编辑:王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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