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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4〕88号)进行收费的依据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9日 来源:稽查局  点击:

  咨询业务类别:特种设备咨询

  处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内容:网上咨询:2017年6月30日前特种设备检验按照《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4〕88号)进行收费的,请问现在有新的收费依据吗?

  结果: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7]43号)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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