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最美质监青年工匠”活动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4日 来源:机关党委 点击:次 | |
省局机关团支部、各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5周年暨五四运动98周年,激励广大质监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能,大力弘扬质监事业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崇尚精益求精,用品质捍卫工匠精神,助力质量提升。省局机关团委决定开展“最美质监青年工匠”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指导,以五四青年活动为契机,通过“最美质监青年工匠”系列评选活动,弘扬和培育“追求卓越的创造精神、精益求精的品质精神”,重点将质监青年在技术水平、创新发展、爱岗敬业、服务一线中涌现出来的工匠典范进行评选和展示,使“最美质监青年工匠”成为树立技术标兵、培育创新能力、提升服务质量、追求卓越品质的有效传播载体,进一步发扬和展示良好的青年精神风貌,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品质质监,精工巨匠,争做匠艺、匠心、匠品、匠业“最美质监青年工匠”。 三、活动形式 (一)评选范围:在省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年龄在45周岁内(截至2017年5月31日)的员工中推选符合条件的优秀典型,深入挖掘、广泛举荐身边的“最美质监青年工匠”。 (二)申报方式:省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推荐 (三)评选条件: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精益求精、业务拔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和生活中品德高尚、具有榜样和示范引领作用的突出个人。 (四)评选类别 1、最美匠艺青年:技艺精湛,精益求精,熟练掌握岗位的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具备很强的工作能力;在管理、检验、科研、技术等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岗位职责,工作勤奋。 2、最美匠心青年:勇于创新创造,在科研工作、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积极走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前列。 3、最美匠品青年:在一线服务岗位上,兢兢业业、服务热情、态度和蔼、信守承诺,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好评,有较为突出的服务事迹和亮点。 4、最美匠业青年: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忘我工作,锐意进取,追求卓越,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四、评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最美质监青年工匠”的评选表彰活动于2017年4月5日启动,评选工作包括五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4月5日-4月10日) 下发活动通知,组织动员各单位内部筛选,形成踊跃报名、争相参与、努力争创的浓厚氛围。 2、报名推荐阶段(2017年4月10日—4月14日) 报名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各单位依据参选标准,推荐候选人参选。各单位推选候选人4名(每个奖项1名候选人),每人限报1个奖项。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 各单位于4月14日前将《“最美质监青年工匠”推荐表》(附件)及2张工作图片,报送至评选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扬办公电话:82679139 电子邮箱:yangyang@sdis.cn。 3、业绩展示阶段(2017年4月17日—4月21日) 在省局网站上开辟“质监工匠评选”专栏,对上报评选人员的事迹进行集中展示。 4、投票评选、公示阶段(2017年4月19日—4月26日) 评选采取网上投票方式,每单位有20个投票名额。根据投票结果,确定10名获奖人员并进行公示。 5、表彰阶段(2017年5月4日) 5月4日召开评选表彰大会。 五、表彰奖励 省局颁发“最美质监青年工匠”荣誉证书,列入省级先进推荐评选后备库。组织获奖同志分享、宣传工匠精神典型事迹,并在省局网站开设专栏,对“最美质监青年工匠”的先进事迹进行深度报道,大力弘扬质监青年的先进思想、先进事迹和高尚情操,在全系统倡导工匠精神,激励和鼓舞广大职工奋发进取,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六、有关要求 本次活动是践行李克强总理关于工匠精神讲话的重要载体,也是纪念建团95周年系列活动的重点工作安排。各直属单位团组织要将此次活动作为改进创新青年思想引导工作、展示本部门本单位优秀青年风采和团组织动员力、影响力的重要体现,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落实。为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评选活动工作小组,并邀请省直机关工委团委领导参加。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好此项活动。 共青团bet36365进不去机关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 |
|
|
|
版权所有:bet36365进不去 电话:12365 技术支持:山东省质监局信息中心
备案编号:鲁ICP备11013440号 地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 邮编:2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