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监局2014年度全省电梯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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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6日 来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点击:次 | |
为加强对电梯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和检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省质监局2014年组织开展了全省电梯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一、监督抽查基本情况 (一)全年共抽查160家电梯使用单位、183家电梯维保单位、88家电梯安装(修理)单位和17家电梯检验机构,共抽查电梯1205台(其中在用电梯957台、新安装电梯248台),发现存在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问题的电梯433台。 (二)向各市质监部门发出219份严重事故和重大问题报告单,累计626项次;向各市检验机构发出电梯检验质量抽查不符合项目通知书109份,累计291项次;向被抽查单位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书269份,累计项663项次。 二、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使用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单位的电梯技术档案不完善,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全;有的单位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日常巡检、定期报检、安全技术档案、三角钥匙使用管理等制度不完善;有的单位未配备持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未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签订日常维保合同;有的电梯超期未检验。 (二)维保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单位维保质量管理不严,不能按照要求针对不同梯型编制维保方案进行维保;有的维保的电梯液压缓冲器无(缺)液压油、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失效、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失效、紧急报警装置失效;有的维保的电梯紧急救援装置失效,无机房电梯在停电或故障时无法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和轿厢的运行状况。 (三)安装(修理)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电梯的出厂技术资料存有缺陷,控制柜安装位置与产品配置表型式试验合格证中控制柜安装位置不符、未提供可编程序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型式试验报告;有的安装(修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管理不严,未严格按照质量体系要求进行工序检验、过程检验和整机自检;有的安装(修理)的电梯紧急操作失效、紧急报警失效、消防返回功能失效、电梯顶层或底坑安全空间不符合标准、电梯井道内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标准。 (四)检验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个别检验人员对电梯制造缺陷未能及时发现、对电梯的个别应检项目未实施检验;检验报告分项结论与检验报告总体结论出现冲突;个别检验机构执行电梯检验规程不严格,在电梯为临时电源和井道未完全封堵等不具备检验条件情况下出具合格结论的检验报告;个别检验机构未按照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1号修改单的内容出具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报告。 (一)强化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单位是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安全的责任主体,自觉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是生产、使用、维保单位应尽义务。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单位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切实将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二)依法开展电梯检验工作。各电梯检验机构要根据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加强对检验工作质量的控制和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资源条件,强化体系运行,确保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问题查处。各级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分析一次本辖区内电梯安全管理形势,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依法予以处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监督检查扎实有效,不走过场,切实提高全省电梯安全监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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