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部队通常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特种部队。其中,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武警共有17支旅级、7支团(支队)级特种部队,另有营级或营级以下编制的特战部队若干,规模位居世界第一[1]。
广义上还包括同时具有军事和执法双重属性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种作战单位;以及地方公安机关、监狱机关、香港特区警务处、澳门特区治安警察局的特种警察部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部队通常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特种部队。其中,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武警共有17支旅级、7支团(支队)级特种部队,另有营级或营级以下编制的特战部队若干,规模位居世界第一[1]。
广义上还包括同时具有军事和执法双重属性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种作战单位;以及地方公安机关、监狱机关、香港特区警务处、澳门特区治安警察局的特种警察部队。